首页 水资源保护和管理 人民日报 (2001-01-18)

广东出台条例管理河口滩涂


本报广州 1 月 17 日讯记者 雷义

  今天上午,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广东河口滩涂管理从此有法可依。

  长期以来,广东的河口滩涂开发管理职责不清,多头审批,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围垦,甚至争相抢围,无偿、无序、无度开发利用河口滩涂,造成广东沿海地区洪暴潮水位逐年提高,内涝灾害逐年加重,水环境不断恶化。

  出台的河口滩涂管理条例,对理顺入海河口滩涂的管理关系,发挥河口泄洪、纳潮的主要功能,维护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滩涂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都作了具体规定。比如为克服多头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条例规定开发利用滩涂首先必须取得防洪规划同意书,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海洋渔业、国土资源、交通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报政府审批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条例还规定滩涂实行有偿使用,凡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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