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科学与技术 经济日报 (2001-02-13)

“十五”如何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


  去年 10 月 11 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指出,“十五”期间,我国要大力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总体跟进,重点突破,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我国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点任务是,要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积极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研究,集中力量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在一些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高技术领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实施重大高新技术工程项目,促进高技术成果转化,力争在亚微米深亚微米集成电路的设计和制造、高性能计算机、光电子材料与器件、生物工程药物、生物芯片、农业生物工程等领域,实现产业化。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选择装备制造、农产品深加工、资源综合利用等若干重点领域,加快开发能够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选择我国具有一定优势、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意义的研究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力争在基因科学、信息科学、纳米科学、生态科学和地球科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体制创新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保证。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新机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技术集成,进一步解决科技与经济脱节问题。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成为技术进步和创新的主体。加强产学研结合,鼓励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进入企业或改制为企业。建立服务功能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资本市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加大国家和全社会的科技投入,提高投资效益。完善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形成鼓励科技创新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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