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境保护 经济日报 (2001-02-20)

浙江确定“十五”环保新目标


记者 蔡文良

  正在召开的浙江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长柴松岳提出“十五”期间该省要争取在全国率先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生态环境系统的目标。

  “十五”浙江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是:到 2005 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10%;全省城镇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杭、甬、温、绍等环保重点城市以及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城市地面水水质达标率要达到 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60% 以上;城镇居住区噪声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使浙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今后一个时期的环保工作要实现“一个更新、三个创新”:一是观念要更新,深化对环保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环境保护的长远观、全局观、群众观;二是机制要创新,积极拓展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治污新路子;三是管理要创新,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预防为主与综合整治并进,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结合;四是管理要创新,加大执法力度和投入力度,加快科技进步和环保设施建设,增强环境保护的监管能力、支撑能力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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