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系统 中国环境报 (2001-05-16)

保护建设并举 遏制生态破坏
——访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所长 高吉喜


本报记者 黄勇

  编者按:前一段时间,我们刊登了一组《生态警示录》系列报道,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原因作了深入的分析,引起了较大反响。最近,本报记者又采访了一些环境专家,请他们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出谋划策。

  当前,各个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根据具体情况,群策群力,采取有效的措施,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改善生态环境。我们希望这些专家的建议能够为制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提供有益的帮助。

  “中国生态退化的显著特征可以概括为治理赶下上破坏。”在谈到中国生态环境现状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所长高吉喜开门见山地说,“我国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的进展对抑制生态恶化的趋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生态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从总体上看,生态破坏的范围在扩大,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其特点是一方治理多方破坏,点上治理面上破坏,治理赶不上破坏。”

  数字最说明问题,尽管这些数字显得如此沉重:

  “八五”期间全国平均改良草地 260 万公顷,而同期退化草地 1000 万公顷。

  建国以来,我国累计保存人工林 3400 万公顷,平均每年不足 70 万公顷,而每年却有 200 万公顷有林地逆转为无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

  我国资源开发破坏的土地每年以 4 万公顷的速度在增长,而矿山土地复垦率不足 15%。

  1997 年我国开始实行耕地“冻结”政策,至 1999 年我国耕地净减少 1300 万亩。西部地区耕地面积虽然增加,但其增加是以毁林、毁草为代价的。

  对黑龙江、内蒙古和新疆等省区的调查表明,1986~1996 年 10 年间,毁草开荒 194 万公顷,现已有一半撂荒沙化,而建国以来累计治理的沙化土地只占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 10%。

  高吉喜认为,我们以前在生态保护与建设指导思想上存在一定误区,没有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重破坏后的恢复与重建,轻破坏前的保护和预防;对于被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重人工建设方式,轻天然恢复更新的作用;重项目建设,轻项目完成后的管理。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收效却并不理想。

  他举例说,内蒙古赤峰市的敖汉旗多年来一直坚持植树造林,当地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去年一场多年未遇的大旱,使得当地许多人工林干旱枯死,多年的努力一下就没了。外来树种本身抵御环境变化的能力弱,其他许多地方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高吉喜强调,保护与建设不应被截然分开,保护与建设并举是我们今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应遵循的原则。在保护与建设手段上,不要一谈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就是人工治理,就是植树造林,而应当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

  他说,像新疆、内蒙古、甘肃等省区有一种砂石地,很荒凉,但大风来了之后它不会起尘。如果一定要对这种砂石地进行改造,植树种草,不但降水、肥力无法保证树木存活,还势必导致土地慢慢沙化,效果适得其反。南方有许多荒山也存在相似情形,只要不去对其进行人为干扰,其生态是可以慢慢恢复的。

  那么,对我国“治理赶不上破坏”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现实,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呢?高吉喜认为,当务之急是加大生态保护的力度,这是关键。观念上要从“重建设、轻保护”转变到“保护与建设并举”上来。过去我们用于生态建设的资金很多,但并没有收到相应的效果,现在应加大生态保护的投入。生态建设能够治理的面积毕竟很有限,而保护所涉及的面就要大得多,往往能取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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