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态系统 中国绿色时报 (1998-03-07)

传统观念中,水土流失只发生在农村,事实上 --
城市水土流失同样不容忽视


本报讯 记者 铁铮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也日益严重。在近日采访中,记者听到这样的告诫:如不对城市水土流失加以遏制、城市生态环境必会受到极大伤害。

  据对广州、珠海、佛山等 12 个城市的典型调查,从 1986 年至 1995 年的 10 年城市建设中,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达 475 平方公里,废弃土石量达 23.45% 亿立方米,其中 l/5 的流失淤积河道和渠道 1l9l 公里。水利部原水土保持司司长郭廷辅调查证实,深圳市水土流失面积建市前为 3.5 平方公里,到 1995 年发展到了 185 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 9.l%。其中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开发区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占八成以上。在几次洪水中,泥沙俱下,淤积河道,严重影响城市防洪,造成了很大损失。

  同样严峻的现实也存在于山东济南、潍坊、泰安等 7 市。这些城市的水士流失面积已经占到了城区面积的 30%,每年流失土石量 187.6 万吨,其中的 l/3 淤积在河道和排水道。

  在传统观念中,水土流失只发生在农村,因此对城市水土流失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事实上城市水士流失比农村危害更大。郭廷辅说,城市水土流失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因为城市开发建设的资金密集,机械化施工改变生态环境的速度十分惊人,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水土流失。城市人口密度大,建设设施和财产集中,一旦发生水士流失灾害,生命财产损失惨重。

  城市水土保持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新课题,一些水土保持行政管理、科研、教学人员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尝试。但治理城市的水土流失牵涉面广,难度大,因此这项事业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郭廷辅建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应有水土保持规划,避免走先开发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再治理的老路;要有专门的机构主管这项工作;还应大力宣传城市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及危害事例,提高各级领导、有关行业和广大市民的水土保持意识:在组织技术力量查清城市水土流失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功能分区编制防治水土流失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加以实施;按照谁建没、推防治水土流失的原则,各建设单位治理各自建设范围的水土流失,对于公共地区的水土流失以及外来水、新水系的治理,市财政要安排足够的水土保持资金;加快城市水土保持科技攻关步伐,为开展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本篇文章还收录在以下主题中:城市发展与规划∶城市绿化与环境
国土资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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