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业∶灌溉 中国青年报 (2000-03-29)

宁夏大幅提高引黄灌区水价


本报讯(记者 吴海鸿)

  日前,宁夏引黄灌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正式出台,于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此次供水调价方案范围包括引黄灌溉区(自流灌区)和固海、陕甘宁盐环定等扬黄灌区,涉及农、林、牧、水产养殖、旅游、和城镇、工矿企业用水。农业用干渠供水计量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 0.6 分提高为 1.2 分,超计划用水 30% 以上,每立方米加收 0.5 分;旅游、城镇和工矿企业用干渠供水价格提高到每立方米 2.3 分;扬黄灌区水价格提高到 8 分至 1 角;城镇和工矿企业水价按供水成本加 5% 的利润计收。

  长期以来,宁夏引黄灌区水价一直偏低,农业用水带有一定的“福利”性质。水价过于低廉,造成部分群众惜水、节水观念的淡薄,大水漫灌、纵水入沟、入湖等现象比较普遍。据有关部门计算,宁夏农业用水的有效利用率只有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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